对此,笔者拨遍了189、170、180等3个南京电信局公布的咨询和投诉电话,工作人员均回答不出121究竟是特服号,还是按信息台收取信息服务费。笔者只好将电话打到市电信局经营处楚建平处长,结果这位“一把手”明确回答,“121”是气象电话,已经接驳到虹飞信息台上,既收电话费又计信息费,合每分钟0.30元再加0.40元。
既然是信息电话,却没有按“消法”规定将性质及价格向消费者明示,这是不是在侵犯消费者权益且构成消费误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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